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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樂結業 迎向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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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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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轉知:「115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臺灣手語實體課程協同教師實施計畫」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5年8月6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55702496號函辦理。
二、本案以聘任教學支援人員進行實體授課之協同教師,遠距教學之協同教學人員非本次申請範圍。
三、協同人員相關說明:
(一)權利:由專任、代理教師全學期協同授課者,已達其每週基本教學節數之外所協同授課之節數,得列計其超時教學節數,每週以6節為限;由退休教師全學期協同授課者,依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附則所定整學期兼任、代課者之支給方式支給。
(二)任務:課務協調、班級經營、學生輔導管教、提供教學資源需求及其他相關事項。
四、申請學校務必於期限內完成填報,後續待國教署函文後再行核定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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