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教組】轉知「新型態電子煙彈(含依托咪酯)」及相關罰則宣導
說明:
1.依教育部115年8月19日臺教學(五)字第1150078066號函辦理。
2.近期新興毒品「依托咪酯」(俗稱喪屍煙彈)摻入電子煙彈,影響青少年身心發展危害甚鉅,更衍生交通事故及公共安全風險。
3.為提升各級學校教職員工、學生及家長對新型態毒品與電子煙之認識,並深化反毒態度,加強法治觀念,請於即日起積極運用學校電子看板、跑馬燈字幕機、無聲廣播系統、電視墻或官方網站等多元管道,輪播教育部核定之宣導文字及圖片(如附件);並利用校內活動如:友善校園週、運動會、教師增能研習等適當宣導時機,融入反毒議題,提升全民拒毒預防知能。
4.相關宣導資料可至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https://reurl.cc/18nEb9)及法務部反毒大本營(https://reurl.cc/npQ2q2)下載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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